2006年Ipcc指南的具体进展
《2006年IPCC指南》基于全面的科学审查和对IPCC所有类别的清单方法的结构性改进,包括以下具体发展:
第1卷(一般指南和报告)
•介绍性建议:新增一节,概述温室气体清单以及首次编制清单所需的步骤。
•关于数据收集的扩展建议2006年IPCC指南就从现有来源和通过新活动收集数据提出系统的跨领域建议,包括设计测量方案。
•关键类别分析:提供一般原则和指导。在2006年IPCC指南中,已经讨论了将农业和LULUCF整合到AFOLU卷中主要类别跨排放和去除类别的分析可以更好地集成。
第二卷(能源)
•二氧化碳捕集和储存的处理:这些排放被全面涵盖,包括二氧化碳捕集和运输阶段的逃逸损失(使用传统库存方法估计)以及地下储存二氧化碳的任何损失(根据注入量,通过建模和测量技术组合估计-也将出于管理目的进行监测)。清单方法反映了它们发生的年份估计的实际排放量。第二卷中提供的二氧化碳地质捕集、运输和储存(CCS)的清单方法与IPCC《二氧化碳捕集和储存特别报告》(2005)一致。从生物燃料燃烧中捕获并随后注入地下储存的二氧化碳量作为负排放包括在清单中。这种二氧化碳的后续泄漏与化石来源的二氧化碳泄漏没有区别。
•来自废弃煤矿的甲烷:2006年IPCC指南首次纳入了估算这些排放的方法。
第三卷(工业流程和产品使用)
•新类别和新气体:2006年IPCC指南已扩展到包括更多的制造部门和产品用途温室气体的来源.其中包括生产铅、锌、二氧化钛、石油化工和液晶显示器(LCD)制造。报告中确定的其他温室气体IPCC第三次评估报告在已确定人为来源的地方也包括在内。这些气体包括三氟化氮(NF3)、三氟甲基五氟化硫(SF5CF3)和卤代醚。
•非能源化石燃料的使用:与能源部门划清界限的指导已得到改善,非能源使用的排放化石燃料现在报告在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中,而不是在能源中。介绍了一种从非能源使用中检验二氧化碳排放估计的完整性的方法。
•含氟化合物的实际排放量:1996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准则》中作为第一级方法使用的潜在排放量方法不再被认为是适当的,因为它不提供真实排放量的估计,而且与更高一级的方法不兼容。因此,本卷中提出的第1层方法是实际的排放估计方法,尽管这些方法通常基于没有更好数据的默认活动数据。在适当的部门,如制冷,也提出了简化的质量平衡方法。
第四卷(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利用)
•农业与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之间的整合:这种整合消除了以前指南中这些类别之间有些武断的区分,并促进它们之间数据的一致使用,特别是用于更详细的方法。
•在这些指南中,管理土地被用作识别人为排放源和清除汇的代理。在大多数AFOLU部门,按源计算的人为温室气体排放和按汇计算的清除被定义为在管理土地上发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管理土地为代表人为影响在GPG-LULUCF中被采用。人为影响主要发生在受管理的土地上,从实际的角度来看,估计存货所需的资料主要局限于受管理的土地。
•整合了以前可选的类别:现在估计了与管理土地上所有火灾相关的源排放和汇清除,消除了以前可选的野火和规定燃烧之间的区分。这与上文所讨论的将管理土地作为确定人为排放源和清除汇的代理的概念是一致的。在未经管理的土地上发生的野火和其他干扰一般不能与人为或自然原因联系起来,因此不包括在2006年IPCC指南中,除非干扰之后发生了土地使用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受扰动影响的土地被认为得到了管理,并且现在估算了与火灾和其他事件相关的所有温室气体排放源和汇的清除量,无论是否为自然来源。与住区和管理湿地的陆地碳储量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和清除,以前是可选的,已纳入主要指导方针。
•采伐木材产品(HWP): 2006年IPCC指南提供了详细的方法,可以使用目前正在UNFCCC进程中讨论的任何方法将HWP纳入温室气体清单。
•受管理湿地的排放:2006年IPCC指南现在包含了估算湿地土地利用变化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的方法。然而,由于科学信息有限,CH4排放的方法包含在附录-未来方法发展的基础中。
第五册(废物)
•对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的方法进行了修订:之前基于填埋场当年甲烷最大潜在释放量的第1级方法已被一种简单的方法取代一阶衰减该模型提供了使用联合国和其他来源提供的数据的选项。这一方法包括了区域和国家在废物产生、组成和管理方面的缺省情况,并为估算所有层次的温室气体排放提供了一致的基础。这为估计排放量提供了更准确的时间序列,并应避免出现填埋场气体使用量明显超过特定年份产生量的情况。
•垃圾填埋场的碳积累:这是由衰变模型,与AFOLU中HWP的估计相关。
•废物的生物处理和露天焚烧:已包括关于堆肥和沼气设施排放估计的指南,以确保更全面地覆盖来源。
与所有卷相关
•其他气体排放产生的二氧化碳:2006年IPCC指南根据排放的物种估算了碳排放量。这些非二氧化碳物种排放的大部分碳最终在大气中氧化为二氧化碳;这个数量可以从非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估算中估算出来。在某些情况下,这些非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量与二氧化碳的估计值相比含有非常少量的碳,因此将二氧化碳的估计值建立在总碳的基础上可能更准确。关于估算这些二氧化碳输入的方法,请参阅第1卷第7.2.1.5节的气氛。例子化石燃料燃烧(其中排放因子来源于燃料的碳含量)和一些IPPU部门,在这些部门中,碳质量平衡的估计比单个气体要好得多。
•氮(N)沉积的处理:GPG2000列出了随后导致人为氧化亚氮(N2O)排放的人为氮沉积的来源,但仅提供了其中一个子集的估计方法,与农业来源的氨(NH3)和氮氧化物(NOx)有关。2006年IPCC指南将这一方法扩展到所有重要的氮沉积源,包括农业、工业和燃烧源一氧化二氮排放归因于对最初排放的氮负有责任的国家。
•与实体或项目级估计的关系:《指南》旨在帮助编制按源排放和按汇清除的国家清单。尽管如此,《准则》也可用于估算实体或项目一级的实际排放量或清除量。
术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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